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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按照《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对我院“两个专项”整治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督查后的反馈意见》和《学院整改措施的通知》(陕财职院党〔2019〕12号)要求,现将《学院“三项整治”实施方案》中的整治范围更正为“专项整治在全院党员干部、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中开展,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”。
附件:关于纠正《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“三项整治”实施方案》中“整治范围”的通知
学院纪委
2019年3月11日
上一条:《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开“不违规收送礼金”个人承诺书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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